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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应成辽宁省金融中心


2007年01月23日 11:00  [来源:辽沈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代表·建议
 
  沈阳应成辽宁省金融中心
 
  昨日,刚刚参加完沈阳市人代会的人大代表冯有为来到省人代会驻地报到。他将在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这项建议。他表示,还将提出一系列有关民生和辽宁省建设的建议。
 
  他表示,沈阳市目前已经明确把金融商贸中心设在沈阳北站地区,并且众多外资银行已经在沈阳开设了分支机构,省级政府部门大都设在沈阳,这为快速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创造了条件,沈阳交通枢纽的地位和投资环境也都让它能够担起金融中心的重任。
 
  建议全省老年人优待年龄降至65岁
 
  “全省各市都应该把老年人的优待年龄降到65岁,让他们能早几年免费乘坐公共汽车、逛公园。”
 
  刚刚在沈阳市人代会上提出这条建议的人大代表冯有为表示,他还要在省人代会上提出这项建议,目的是让更多收入较低的老人,早日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
 
  目前,辽宁省老年人优待年龄为70岁。
 
  应加大食品安全问题披露力度
 
  冯有为表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他在本次省人代会期间关注的重点,应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协调各个管理单位,结束各单位都是平级、各管一摊的局面,这样容易造成相互间沟通不畅。
 
  药品最好由厂家直销到医院
 
  省内各城市医疗条件最好的医院,基本都是省属医院,这些医院的诊疗费用相对其他医院又略高一些。
 
  “省里应该推动药品生产企业,把产品直接销售到医院,中间环节要尽量减到最少。”冯有为说。
 
  委员·建议
 
  小区会所产权应明确
 
  业主会所的产权归谁所有?房产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业主会所?业主会所的经营范围和收费标准由谁制定?
 
  昨日,省政协委员史天佑针对居民小区会所产权归属问题提出,目前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就小区会所权益的纠纷很多,政府应明确有关业主会所权益问题的法规,从根本上解决不必要的纠纷。
 
  目前,商品房出售合同中,并没有对业主会所所有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导致有的小区业主会所、物管用房和地面停车场等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也有的小区将业主会所的面积分摊到业主头上。
 
  “尽管我们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写进业主会所方面的内容。但开发商当初在卖房时承诺要在业主会所提供多种服务,既然是承诺要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和物业当然无权出售。”沈阳市沈河区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刘先生这样认为。
 
  沈城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王先生认为,会所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商品房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所有。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在与业主的临时公约中声明会所、物管用房和地面停车场等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这些建筑或场所的面积通常不会分摊到业主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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