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2007年01月23日 11:10 [辽一网-华商晨报] [字号:大 中 小]
城镇未成年人、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等应纳入医保体系。
致公党辽宁省委在政协大会上提交了《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提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这部分医保盲区涉及到800万人,目前正在进行测算工作。
现状 学生等成医保“盲区”
目前我省已逐步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涵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
致公党辽宁省委经过调查发现,许多城市的一些群体,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比如城镇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婴幼儿)、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低保人员、残障人员,成为医疗保障的盲区。
致公党辽宁省委建议,无论是从社会公平角度还是关心弱势群体角度来说,政府都应尽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建议 可突破单一缴费机制
城镇居民医保可以突破单一的缴费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坚持财政、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原则,建立符合实情的社会捐助制度和福利赞助制度。
致公党辽宁省委建议,在全省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投入相结合,中小学生和弱势群体(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打包”保障的筹资机制。即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人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和残障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统筹基金,财政重点补贴;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由单位、财政、个人三者共同负担。
区别 不能等同于职工医保
致公党辽宁省委建议,城镇居民医保不能完全等同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医疗保险具体形式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住院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为参保人提供的是住院医疗费的补偿;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统筹是对这两种保险的补充。
而根据实际情况,城镇居民应当选择住院医疗保险,即在不设个人账户的情况下,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操作时应按不同层次进行分类,确定相应的缴费标准和年限。
回应 正在进行测算工作
对于致公党辽宁省委的建议,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
“这个提案方向正确,我们也在进行此项工作的测量。”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我省劳动部门就开始对800万名城镇居民的医保问题制定方案,但由于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目前正在进行二次测算工作,“但这也是需要几个部门联合的,比如财政、学校、残联等。”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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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ianzho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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