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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辽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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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

  案件过程:网吧前起争执,男孩用水果刀捅了人

  晨报讯(记者 王储 岳巍)小辉在网吧门前与人发生争执,他说,为怕被人抢走工资,他用水果刀捅了人,对方不治身亡。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小辉故意杀人”一案,公诉人与辩护人就被告人是“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进行了激烈辩论。

  小辉,20多岁,昨日9时许,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他眉宇间仍存有稚气。

  由起诉书得知,2007年9月8日凌晨1时许,小辉和表弟、工友在沈阳市东陵区一家网吧上网后,出门时和刘某一伙在网吧门前发生争执,小辉用尖刀刺中刘某腹部后逃跑。刘某腹动脉破裂,因失血过多死亡。

  “我就是想把他吓退,就拿刀朝他晃了几下,压根没有想刺他的想法。”小辉反复强调。

  据小辉供述,事发当天,他们刚出网吧就被七八个人叫住,他并不认识这伙人,走在最后面的小辉的表弟随后被人打倒,而小辉回去拉表弟的过程中也被人打倒。

  “我就想把弟弟拉起来,可后面上来个人用砖头打我脑袋,还拉住我不让我走,我才拿刀的。”小辉说。

  小辉辩解拿刀“吓唬”被害人的原因是怕被人抢走他兜内的500元工资,随身带刀是和他的工作有关———他是一名电工。

  自知“惹事”的小辉在附近一个玉米地内躲藏起来,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与公诉人就被告人的作案性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小辉的律师认为,小辉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而公诉人则认为小辉身揣管制刀具,属“故意杀人”。据了解,杀人凶器已被丢弃在玉米地中无法找到。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文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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