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写信举报一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于芬表示———
“能亲吻飞行中快乐的人,生活在永恒的拂晓。”
在博客中,于芬这样写道,但现在的她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上。“我已向国家体育总局纪检委写了检举信,举报对象包括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一向快人快语的中国跳水队前教练于芬日前再次语出惊人。
本报记者昨日也就此事对话于芬。
奖金少得180多万
记者:为什么在奥运备战期间将跳水队克扣奖金的事翻出来呢?
于芬:我不是一个看重钱的人!1997年从国家队出来的时候有好几个国家的跳水队重金聘请我,我都没有去。之所以写检举信不为别的,就是要让中国跳水队没有那么多乌七八糟的东西。
记者:之前有过教练侵占队员奖金的先例,但是国家队乃至个别教练侵占其他教练奖金的事确实少见。
于芬:是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世界大赛中获得冠亚军运动员的教练,可以按比例获得国家下拨的奖金。但由于中国跳水队的财务管理严重混乱,身为跳水队领导的周继红等人没有兑现本应属于我和其他教练员的巨额比赛奖金。
记者:涉及的金额大概有多少?
于芬:在这里我可以透露几个数字:从1998年伏明霞复出、2004年劳丽诗雅典夺冠到目前国家队中有5名队员是我一手培养出来的,我的队员夺得了2块奥运金牌、2块奥运银牌,世界冠军的数量大概也有10个吧。如果按照国家相关奖励政策,总奖金积累应该不会低于200万吧,但实际上我总共拿到的也就是15.7万元。
记者:但国家游泳中心一位副主任之前曾表示,游泳中心已按相关规定向您发放了奖金?
于芬:在我离开国家队这10年间,清华大学校方,部分省市地方队领导以及我本人都曾就奖金问题找过游泳中心和周继红,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所以说将奖金发放到我手中的事也就无从谈起。
有可能到中纪委举报
记者:提到奖金,自然是个敏感的问题,您曾经说不能回归国家队就是触及了一些人的利益?
于芬:这个阻力可能并不是来自于任何部门或者领导,其实就是来自于某些人眼中的利益,因为如果我带的队员拿了冠军,自然原本属于她的奖金会分出一部分来。
记者:那您在奥运会之前提出重返国家队,不也是出于利益考虑吗?
于芬:没错,国家队确实有利益!但是,利益不是我重返国家队的最终目的。在北京奥运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作为一个有能力为中国队夺金贡献力量的跳水教练,觉得自己不应该只是成为一个简单的观众,我的考虑就这么简单。
记者:有人认为您现在的举动是在破坏奥运备战。
于芬:我们都希望要一个干净纯洁的跳水队,我的初衷是为了找出中国跳水队的症结,在北京奥运会上拿更多的金牌。
记者:您已向体育总局纪检委递交了检举信,但纪检委尚未回应,接下来还想有什么其他的动作?
于芬:我已经给体育总局的领导写了信,我相信领导会敦促这件事的,如果还是没有结果的话,我准备向中纪委举报,如果有可能我会采用法律手段。
记者:您希望有什么结果呢?
于芬:我相信法律自会有公道,是不是腐败,自会有司法机关来调查来取证最终有个盖棺论定。
随后,记者又拨打周继红的电话,但她的电话一直无人应答。
本报记者 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