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还有200多户和我一样,没有房证。”尚大爷介绍。
消费者要想应对长达几年的没证时光,的确需要睁大眼睛。
暂时没证也有危害
一般来讲,如果开发商没有坏到将办来的房产证抵押给第三方,只是将代征的契税挪作他用或因土地出让金未缴齐等原因导致“没证”,那么还不算可怕,消费者拿证只是时间问题。
但是在没有房产证的日子里,消费者受到的侵害不单是“感觉上就像喂养了个没有户口的孩子”这么简单。
消费者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利进行买卖交易和出租房屋,即便在日后房证到手后,也可能因此在交易中承担本不该承担的交易税,这些都是隐患。
如何维护“拿证”权益?
北京市弘洲律师事务所主任姜乃芳表示,“五证两书”是证明销售现房的开发商资质的手续,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住宅通过验收才可以获得的。
对主观上想给消费者办房证的开发商来讲,住宅能否通过验收至关重要。
姜乃芳表示,销售期房的开发商只具备“五证”没有“两书”,理论上存在房屋不通过验收的可能。
姜乃芳提醒:买房半年后仍没有拿到房证的消费者,可以到负责给开发商颁发手续的部门鉴别开发商五证(两书)的真伪。
如果手续有假则表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可以向开发商讨要双倍的总房款。
自行办理可应对开发商推诿
如果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证的进度,居民可以自行办理房产证。
据沈阳市房产局负责接受咨询的96191的工作人员介绍,居民自己可以凭借以下9项手续,到沈阳市房产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自行办理房产证,这9项手续是:
1.已经到房产局备案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销售交易时开发商开的大发票;
3.准住通知单;
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5.门牌号码审批表;
6.缴纳维修资金的收据;
7.缴纳契税的收据;
8.初始登记批复;
9.申请人的身份证。
其中,第八项初始登记批复是比较重要的,需要由开发商方出具,可以是复件。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姜丽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