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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居民也有望领养老金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出台,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20年之前覆盖全国所有的农村适龄居民。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社会保险法应当对此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建议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了解到,作为沈阳市惟一一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康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已经获批。

  预计年底前,沈阳市康平县近5万名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可以平生首次领到养老金———5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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