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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

2019-04-03 23:29栏目:健康

4月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专项部署视频会。会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召开了我省贯彻落实视频会,动员部署下一步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工作。

广东1990年启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经过近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已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保障适度的生育保障体系,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障,极大减轻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降低用人单位负担。

截至2018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495万人,占全国1/6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89万人次,待遇支出114亿元。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碧茹要求,全省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10号文精神,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按照“四统一、两确保”的实施路径,努力探索两项保险一体化运行管理新机制,确保今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合并实施目标任务。

刘碧茹强调,合并实施没有改变两项保险的基本属性和功能,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然保留,继续发挥维护女性公平就业、保护生育权益、促进身体健康、均衡单位负担等独特功能。

两险合并实施的核心政策集中体现在“四保”:

一是“保什么人”,关键点是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做好存量扩面,通过对参保人员进行统一登记,推动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要做好增量扩面,以进城务工农民、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将其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

二是“拿什么保”,切入点是基金共济使用,费率动态调整。要注意缴费主体和责任不变,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职工医保新的用人单位费率;要坚持收支平衡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做好基金风险预警预判,确保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

三是“保什么”,落脚点是确保待遇不变,规范待遇支付。要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予以100%报销,实现足额保障;要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保障母婴健康和基本生活。

四是“怎么保”,突破点是整合经办资源,提升管理效能。统一经办服务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统一费用结算管理,统一定点服务管理,统一基金监督管理,以管理的统一推动制度的融合。

【记者】李秀婷

【通讯员】王宇丹

【校对】冯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