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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体制调整将积极编纂已有法律


2007年03月16日 15: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瞭望》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修改旧的法律法规同时,立法机构还在积极进行已有法律的清理和编纂,将一个领域的单行法编纂成法典。

  在中国,目前比较完整的法典主要只有刑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若制定出来,民法典亦基本完成。另有学者建议,劳动、环保、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应有法典。

  面对繁重的立法工作和有限的时间,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将一以贯之。他也对达成立法目标表示乐观。

  为整合有限的立法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近日全国人大机关对立法工作体制作出重要调整,决定常委会法工委负责统筹立法工作全过程,履行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等职能。把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的拟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职能,合并到法工委,成立法工委立法规划室。

  专家认为,这将有利于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从而减少法律之间撞车的现象。

  据悉,当前增加了新的职能的法制工作委员会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将抓紧落实2007年立法计划,并为下一届常委会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做好准备;抓紧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立法技术规范;将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汤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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