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朱建华 王伟
什么样的行为才能认定教师误人子弟?昨日,武科大中南分校公布教师误人子弟14条评判标准,在该校教师中引发热议。
三次“误人子弟”者下岗
该校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介绍,学校历时一年多,先后经过教师、学院院长、教学督导、教务处、学校校长办公会议5次大的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教师“误人子弟14条评判标准”。
据悉,“14条”涉及教学方方面面(具体内容附后)。该校规定,教师一学年出现一次误人子弟行为,期末考核降一档;出现两次,期末考核降两档;出现三次,期末考核“一票否决”,或调离教学岗位,或者校方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不少老教师深感压力
昨日下午,该校组织教师对“14条”进行讨论,不少教师在持赞成态度的同时,也称“这让自己感到压力很大”。
文法学院的张老师称,“自己出现误人子弟的概率虽然很低,但仍觉得学校的处罚显得过于严厉。”
部分该校聘用的退休教师则担心,“自己讲了一辈子课,最后若在中南分校成了‘误人子弟’的教师,将颜面丧尽。”
有教师质疑,14条中教师“不教书育人”、“上课照本宣科”等行为,如何理解和界定?该校副校长孙利生认为,对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的行为不闻不问,属于不教书育人;上课没有板书,也没有与学生互动、不注重课堂教 学效果的反馈等,属于照本宣科。
绝大多数学生对校方此举持赞成态度,“自己交费上学,应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针对教师的担心和疑虑,王淑华表示,教师可以把“14条”作为对自己教学的一种警示,但也不必太过于放在心上,校方对任何“误人子弟”行为的认定,会非常严肃和认真,都要经过慎重的调查和研究,不会轻易下结论。
误人子弟14条评判标准
讽刺、挖苦学生
上课照本宣科
教学内容陈旧
指导实习不认真
对实验过程不熟悉
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
教学出现常识性错误
批改作业写一个“阅”字了事,等等(凡是涉及以上其中一条,均会被认定为“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