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一新闻 | 新闻中心 > 华商晨报 > “民怨太深”抑或是“民愿”太深

“民怨太深”抑或是“民愿”太深


2009/12/22  [来源:华商晨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本报评论记者 张天潘

  社科院近日发布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今年群体性事件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12月21日 中国网)

  早在去年年底,2009年就被预警为群体性事件高发年。但更多人认为,这同样有可能成为深化改革、创造社会和谐的新契机。今年9月,《党的建设辞典》时隔20年后再出版,三分之一是新词,群体性事件等被收入其中,这显示了一种极大的观念上的进步。如今群体性事件已不再被认为是政治敏感问题,而是人民内部矛盾,由此看来,这的确是一个契机。

  因此,我们不必谈“群体性事件”色变,而是正视问题的存在,然后深刻反思其为何会多发。试想,如果群众的利益诉求,能够有好渠道得以解决,那么群体性事件就能提前得以疏导。正如总理温家宝曾指出:“有些地方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很多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有关。”从这个角度看,民怨太深并不是民众单纯的情绪发泄,而是对诉求和意愿无法顺利传达后的不满反应,民怨太深抑或是“民愿”太深。

  当前,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变革,在广度上已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在这个大背景下来看待当前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群体行动,唤起政府的关注,使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但是总体来说,谁都不希望用事件的方式呈现。

  不过,从近些年具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我们还发现,事情的解决并不是太难,而且往往具有一个相同的规律:如果政府勇于面对,倾听民意,用真诚的沟通方式与民众对话,依法依政策办事,事情就可能很快地得到解决,民怨也就很快平静下来了。这无一不反映了,民怨其实更是民愿,是民众希望政府能够坦诚对话,真正去了解民众的利益诉求,解决民生问题,而不是压制或者逃避掩盖的方式处理问题,是对行政积极作为的一种愿望。

  因此,面对社科院的说法,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认识到民怨越深就说明抑或民愿越强烈,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行政工作以及处理同类事件时,有的放矢,从容应对,从而避免让小问题变成大事件,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多多资讯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Rss方式查阅】

  • 看完本文后的感受:

  •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新奇

    温馨
  •   
网友意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