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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银行2000余万元 名下36辆轿车“藏”身仓库被查封

2019-03-18 07:34栏目:汽车

  日前,甘井子区法院执行局5名执行干警克服重重阻力,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某物流A公司被执行人存放的36辆东风日产牌轿车全部进行查封。

  查封车辆遭遇百般阻挠

  2月21日,甘井子区法院接手一个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与大连华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大连华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庄河华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及杜某一、杜某二共5个被执行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额竟高达2000余万元。执行法官先是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5个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情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通过多方面工作,法官获悉一条有价值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开发区保税区一家物流公司的仓库里存放有一批东风日产牌轿车。

  2月26日上午8时许,法院5名干警赶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某物流A公司门口,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力。在公司接待前台,一名女员工百般阻挠法院执行工作。她说这批货物存储在日资企业的仓库里,不属于她们公司管辖,无权开锁;她还说,如查封的车辆与被执行的货物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只有委托方同意后,他们才能协助,不过得留下法院的材料,经审核同意方可配合查封,因查封出现的问题,他们公司概不负责。

  对方不肯配合,反复说明无果,法官观察到,涉案物流公司挂牌名称与阻挠执行的员工着装标识,以及公司仓库里的员工着装标识均不一致,出现了三家物流公司的着装标识,法官意识到这里面肯定有“文章”。法官当即从工商管理部门调取三家公司的信息,从中发现这三家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属一人,其实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法官告诉对方:查封与你无关,查封引起的任何问题,责任由我们来承担。这名女员工还是以仓库钥匙不在她手里为由,不予配合。从上午8时许一直交涉到11时30分,依然没有结果。

  阻挠执行要承担法律后果

  法官决定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防物流公司将货物转移。下午2时,法警开始在公司门口张贴查封公告,一名自称吴经理的男子出现,他对法警责怪道:我们也不是违法单位,你们这样贴,是会对我们公司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法官开门见山地表示,经过多方咨询和查找,法院认定挂牌的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朱某一人。为此,法院以三家公司为协助执行单位,并发给你们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配合清点、查封,如不予配合,你公司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会对你们作出罚款处理。经过一番交涉,吴经理打开了仓库大门,执法干警进入库区,对仓库里的36辆东风日产牌轿车进行清点、查封。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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