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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明确“2+N”产业发展定位(2)

2019-04-25 17:18栏目:企业

  2018年,民营经济为于洪区贡献了76%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3.5%以上的进出口总额、93%以上的税收、9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全区542个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业、规上服务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等“四上”企业中,民营企业的占比就分别达到95.9%、88%、92.72%、75.34%,97个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为80个,占比82.47%。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民营经济始终是于洪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主导力量,是于洪区的“立区之本、活力之源、振兴之翼”,必须坚定不移的发展壮大。

  根据省市精神和区情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于洪区编制了《于洪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出台了30条振兴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拿出真金白银,不遗余力地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松绑

  30条新政涵盖5个方面、共30条,除了从融资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扶持、支持技术创新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政策和措施,于洪区还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扫清企业发展障碍。

  为此,于洪区还下发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白皮书,以审批最快、服务最优、检查最规范、沟通最顺畅、说话最算数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主线,最大程度地提升企业获得感。

  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方面,推行多证合一,将原有的“二十六证合一”增至“三十二证合一”;开设“新办企业服务专区”,整合工商登记、刻章、办税等相关环节,实现一窗受理、全程帮办;推广“无表申请”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审批时限再压缩30%以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后续监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探索建设“虚拟网厅”审批模式,由集中式办公转变成网上全程办理、不见面办理和自助办理;100个高频事项和100个中、低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还提出强化司法保障,对涉及民企案件快速立案、谨慎审理、严格把握裁判标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企业诉求联动处置机制,力争实现100%出具结论性意见和可操作性建议;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确保对接率100%、企业反映问题办复率100%、办结率80%以上,力争实现满意率100%;落实“企业服务日”,全年召开“银企”“税企”“政企”对接会不少于10次;制定政商关系交往规范,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