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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西市区检察院依法抗诉保障当事人权利

2019-04-26 23:18栏目:企业

  正义网红营口4月26日电(记者刘键 通讯员纪哲)近日,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检察院发生了这样温暖的一幕:当事人岳某眼含热泪与民行科的检察官紧紧握手,并将印有“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对检察官公正行使法律监督权表示感谢。 

  2016年9月,家住辽阳市年近六旬的岳某突然得知自己的个人养老账户被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冻结。失去经济来源的岳某立即向西市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才得知原因在于其在三年前卷入的一场民事官司…… 

  2013年,辽宁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西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辽阳市某公司、李某(系岳某丈夫)、岳某列为被告。2013年8月,西市区人民法院判决辽阳市某公司给付辽宁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由李某、岳某对上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自始至终,岳某对该案毫不知情。在得知原因后,岳某向西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11月,西市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岳某的再审申请。无奈之际,岳某向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 

  初步审查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疑点重重,遂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亲自去辽阳市调查取证。经过调查核实并进一步审查后发现:一审庭审时,李某私自授权他人代理岳某参加诉讼,剥夺了岳某参加诉讼的权利。同时本案的关键证据上的签名亦系岳某的丈夫李某代签。由于岳某未能参加庭审行使辩论权,导致原审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且适用法律不当,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判决。至此,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2017年5月,西市区检察院向营口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营口市检察院支持了西市区检察院的提请抗诉申请,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西市区法院重审此案后维持原判。当事人不服,向西市区检察院咨询后继续向营口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最后,在营口市中级法院审理中,原告与岳某达成和解,原告放弃继续对岳某追究连带责任,岳某撤回起诉。 

  2019年4月,岳某的个人养老账户终于解封了,晚年生活也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