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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脱贫攻坚驻村工作获村民肯定

2019-03-22 12:26栏目:特色

  正义网辽阳10月18日电(记者赵铁龙 刘键 通讯员卢金友 窦晓峰)“村里的路修好了,村子环境焕然一新,贫困户还住上了新修缮的房子,文化广场也进行了翻新,村民们闲暇时有了活动的天地……检察院驻村工作队是带着真心实意来扶贫的,给我们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村民们一句句的赞叹是对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最大的肯定、最好的褒奖。

  杨家村位于辽宁省辽阳县吉洞乡东部,全村393户1165人,人均年收入不足6000元,属于贫困村。2015年8月,辽阳市检察院确定为杨家村脱贫攻坚工作联系单位。

  确定联系后,辽阳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组建了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抽调两名干警驻村专职负责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通过建档立卡、张贴公示、民主评议确定了杨家村贫困户88户、贫困人口214人。并将贫困户划分为扶持生产、帮助就业、重点帮扶、低保救助等四类脱贫对象,实行“一张卡片管理,落实一个开发项目、制定一套扶持方案、固定一个专人联系、培养一个明白能人”的“五个一”扶贫办法,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开展了扶贫攻坚工作。

  辽阳市检察院不但派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驻村,该院检察长还带领班子全体成员深入杨家村,同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立足村情、院情制定了《杨家村三年精准扶贫发展规划》。班子成员与11户村民建立帮扶关系,制作《扶贫户帮扶工作台账》,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市检察院与杨村结对帮扶,下派驻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对杨家村的关怀,村民们深切感受到党的温暖,杨家村全体村民有决心和信心与驻村干部一道艰苦奋斗,勤俭创业,早日脱掉贫困帽子。”村支书王永胜说。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把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村民姜红艳的丈夫因车祸去世,期间,仅住院就花去近14万元,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大笔的治疗费让家境本就贫寒的姜家债台高筑,生活陷入困境。当得知姜红艳家的困难后,辽阳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市院控申处牵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姜红艳等3人申请到了6万元、4万元、1万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开展了家禽养殖项目,助其早日脱贫。

  外出务工、种植和养植是杨家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此,驻村工作队针对每个贫困家庭的实际状况分别寻找致富渠道。积极介绍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发动种养殖大户结对帮扶,联系小额贷款等给予村民资金扶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帮助村民发展种植、养殖等生产项目。通过沟通协调,安邦公司与52家贫困户签订15年的水果收购合同,并无偿捐助每户100-150棵果树树苗和两袋化肥(每户约合人民币2000元左右)。此外,还要引进两家企业来杨家村投资办厂。

  杨家村地处山区,每年雨季河道泛滥,桥梁年久失修,道路泥泞,交通极为不便,修路、架桥、护堤成为杨家村摆脱穷根的头等大事。驻村工作队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援助,先后为杨家村修铺柏油路10公里,修建便民桥4座,修砌河道护坡700多米,增设饮用水井两眼。此外,为改变杨家村照明、卫生、科教落后等现实问题,驻村工作队先后为杨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建立了80平米村卫生室,建设了村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和两处文化广场,与相关单位一道捐助电脑3台,电子屏幕1块,极大地丰富了村民们的文化生活。

  辽阳市检察院学雷锋青年服务队还开展了“守护留守儿童成长法律援助”活动,以校园宣传为阵地,通过法治讲座和分别走访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镇村及群众的一致好评,特别是一些在外地打工的孩子家长知道后非常感动,称“有检察院对孩子的关心,我们在外打工就放心了”。同时,驻村工作队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针对村里常见的邻里土地纠纷、家庭纠纷、劳务纠纷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看着贫困户的危房得到改造、贫困家庭顺利脱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司法救助……贫困户脸上洒满笑容,我们驻村干警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十分欣慰,感觉很有成就感。”扶贫干警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