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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本溪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82人公告(2)

2019-03-09 13:18栏目:县区

  1、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号:考生于2018年6月4日——6月5日到各自报考单位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临床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生理学、解剖学、诊断学,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执业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护理学等,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级公立医院各自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单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

  

  3、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五)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采用面试加考核的方式招聘,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笔试,以再次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县级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合同制人员的考生,办理合同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