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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黔西南州、县、乡三级机关招录公务员(

2019-03-15 07:38栏目: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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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初审在州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州人社局考试院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到州人社局考试院进行修改。

3.2019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8: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详见附件4〉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州人社局考试院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州人社局考试院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00前。州委组织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18:00之前通过网络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5),经州人社局考试院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具体办理要求见报考指南第5条)。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报考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黔西南州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州委组织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加分采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确认的方式进行,不设置现场加分点,考生不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经比对确认,符合“招录简章”规定,且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致的视为审查合格。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乡(镇)机关职位考B类卷。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