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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全面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2019-04-28 17:05栏目:县区

  4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息,为有效遏制虚假注册、冒用身份证信息登记等不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系统建设,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并向地方开放,为各省提供可免费使用的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应用接口,实现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联网查验功能,用户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全国通用。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工作部署,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以下简称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对办理企业登记的相关自然人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申请人无论通过全程电子化还是窗口办理登记业务,均要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2019年5月1日起,在“企业设立登记”业务环节实行对相关自然人的企业登记实名验证。2019年7月1日前,在“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业务环节实现对相关自然人的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的对象包括:

  设立登记对股东(发起人、合伙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等相关自然人的实名验证。

  变更登记(备案)对新增相关自然人、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的实名验证,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变更登记对出让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的实名验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对增加或者减少出资股东的实名验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实名验证范围。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自然人的实名验证另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