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表决,英首相仍在争取
英国议会下院3月29日投票,否决了英国政府与欧洲联盟所达成“脱欧”协议的关键部分。在这以前,议会下院已经两度否决“脱欧”协议。英国《卫报》报道,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想再做努力,说服议会下院下周再次表决“脱欧”协议。一旦协议表决获得通过,5月22日“脱欧日”将依旧有效。3月29日是两年前英国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后原定的正式“脱欧日”,而今,这一期限已经后延。这一天,英国议会下院就“脱欧”协议关键部分再度表决,结果依旧是“否决”。《卫报》认为,严格意义上,29日表决并非第三次“实质性投票”,因为仅涉及“脱欧”协议中的退出协议。英国政府与欧盟去年11月达成退出协议和“英欧未来关系宣言”两份文件,统称“脱欧”协议。其中,退出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脱欧”过渡期、英欧“分手费”、公民权利、英国北爱尔兰地区与欧盟成员国爱尔兰边界等焦点议题作出明确安排;“英欧未来关系宣言”则为英国退出欧洲共同市场和欧盟关税同盟以后的双边贸易和安全关系勾画出大致图景。不过,退出协议中的“备份安排”在英国备受争议,是“脱欧”协议两度遭否决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安排旨在避免英国北爱尔兰地区与爱尔兰之间恢复“硬边界”,即重新设置实体海关和边防检查设施,却让一些人担忧可能导致北爱尔兰从英国分离。特雷莎·梅原本希望议会下院能够第三次表决包含退出协议和“英欧未来关系宣言”的“脱欧”协议。然而,议长伯科以议会传统为由,拒绝让“实质内容不变”的“脱欧”协议再次诉诸表决。特雷莎·梅3月27日向她所属保守党的议员们承诺,只要“脱欧”协议能获议会下院批准,她愿意提前卸任。这一重大让步换来部分保守党要员认可。在29日表决中,退出协议以344票反对、286票支持的结果折戟。首相府发言人强调,选择支持的议员人数已经不断增加,这次失利的票数差额收窄为58票,而上一次“脱欧”协议表决的失利差额为149票。《卫报》援引首相府消息人士的话报道,即便29日失利,但所获支持超过了议会下院“指示性投票”中的所有方案。根据欧盟为英国提供的推迟“脱欧”时间表,如果英国议会下院能通过“脱欧”协议,将允许“脱欧”期限延至5月22日;如果未能通过“脱欧”协议,则英国必须最晚4月12日做出抉择,包括无协议“脱欧”、延期“脱欧”或撤回“脱欧”。《卫报》报道,特雷莎·梅希望能够让“脱欧”协议下周重返议会。她的助手认为,如果协议届时获得通过,英国依然能在5月22日“脱欧”。美联社报道,如果英国议会下院不批准协议、不撤回“脱欧”却又无法获得延期,英国将在4月12日23时无协议“脱欧”。欧盟和英国双方都反对无协议“脱欧”。英国的其他选项是提前举行议会选举和再次就是否“脱欧”举行公投。议会下院29日表决后,反对党工党领导人科尔宾要求特雷莎·梅下台,提前举行议会选举,以决定“脱欧”方向。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