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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再度延长英脱欧时限 最后期限延到10月31日

2019-04-12 06:54栏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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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4月11日凌晨,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宣布,欧盟特别峰会同意将英国脱欧最后期限延长至今年10月31日。这是继3月22日欧盟特别峰会之后,欧盟27国领导人再度同意延长英脱欧时限。尽管如此,英国脱欧之路将走向何处仍是未知数。

  图斯克表示,欧盟领导人将在今年6月评估英国脱欧形势,但不会再次改变延长时限。这意味着英国将不可避免地参与将于5月23日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英国首相特蕾莎·梅此前也表示英国将组织参加欧洲议会选举,但具体如何操作仍不得而知。

  特蕾莎·梅当地时间4月10日傍晚抵达布鲁塞尔欧洲理事会总部时表示,她将竭力实现英国尽快有序脱欧。但是,鉴于英国国内当前的政治形势,欧盟27国领导人普遍对英国议会在6月底前批准脱欧协议表示怀疑,所以他们更倾向于相对更长的“灵活性”延期。

  图斯克此前建议将脱欧时限推迟1年,即延长至2020年3月底,以给予英国方面充分的时间考虑如何走出当前的脱欧困局。在此期间,一旦英国议会批准脱欧协议,则延期自动终止。但路透社报道称,法国总统马克龙坚决反对这一提议,认为长期拖延英国脱欧时限将对欧盟自身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法国官员甚至表示,与其长期拖延,还不如让英国“硬脱欧”。因此,最终的延期决定很可能是法国与其他欧盟成员国相互妥协的一个折中方案。10月31日正好是本届欧盟委员会5年任期结束之日。

  根据3月22日欧盟峰会形成的决议,如果英国不能在3月29日前通过现有的“脱欧协议”,则必须在4月12日前就脱欧路径作出决定,或者只能申请再度延期脱欧。鉴于英国议会下院3月29日第三次否决了特蕾莎·梅政府与欧盟此前达成的“英脱欧协议”,并且各党派仍在一系列关键问题上分歧严重,因此英国方面注定无法在4月12日前拿出可行的脱欧方案;而英国议会又已经通过表决排除了“硬脱欧”选项。无奈之下,特蕾莎·梅不得不在4月5日致信图斯克,请求将英脱欧最后期限延长至今年6月30日。

  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规定,2019年3月29日本是英国退出欧盟的“最后期限”。但手握最终审批权的英国议会围绕如何脱欧问题争论不休,导致英国的脱欧之旅一波三折,久拖不决。从2016年6月29日举行脱欧公投,至今已接近3年时间,英国与欧盟进行了漫长艰苦的谈判,但截至目前,英国何时脱欧、如何脱欧甚至是否脱欧都还是未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