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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是一场暴力骗局

2019-04-13 09:36栏目:新闻

这几天“佔中”三名发起人及六名参与者被法院定罪,其间不少媒体报道这几人的单方言论,彷彿他们推动“佔中”有理、法院定罪不公义?但这是事实吗?

市民不能接受暴力示威

2014年9月底的“佔中”,是香港回归后社会最混乱的事件。历时79天的非法“佔中”对香港造成严重破坏;“泛民”口说为港,却不守法又不顾经济和民生,肆意长期霸佔多区主要道路。其间共有130名警务人员受伤、20名警员身体不适,同时警方亦拘捕955人,加上48人事后被捕,“佔中”期间涉嫌违法者共过千人。截至2017年3月,有225人已或正经司法程序处理,当中123人须承担法律后果,包括81人被判囚及42人须签保守行为;而被定罪人士的罪名包括非法集结、纵火、袭警、普通袭击等。“佔中”发起人口口声声“爱与和平”,但期间暴力违法事件甚多,这是谁之过?

香港是世界上示威最多的城市。据英国《卫报》2017年向世界各地警察及相关部门查询,香港在2016年有11854次公众集会及1304次遊行,即平均每日有逾32次集会及超过3.5次遊行,比全球第二多示威城市墨西哥城的7011场示威,多出近6000宗。

然而,香港“示威之都”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和平为尚。据中大香港亚太研究所於2011年8月公布市民对示威遊行看法调查,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表示肢体冲撞、“瞓街”、阻塞交通的示威方式激烈而且不可接受。

素以和平示威闻名的香港,“佔中”期间为何有这麼多暴力?若大家能细心思考,为什麼一下子整个示威区都是撑黄伞的,何来这麼多同款黄伞?这会不会是一个有预谋的“类颜色革命”?哪有“颜色革命”不暴力夺权呢!

香港为何有此一劫?若大家翻查资料的话,可发现戴耀廷早於2013年1月便提出“佔中”是“核弹”,要以“核爆”所产生的“破坏力”去胁迫中央和特区政府落实2017年特首普选。随后“真普选联盟”成立,提出以“国际标准”落实所谓的“真普选”,并於2013年10月委讬钟庭耀进行调查,得出62%受访者支持公民提名。

“泛民”一手摧毁普选特首

明眼人都会知道“泛民”提出的所谓“国际标准”,连英美等民主大国都不能合格;世上符合这方式选首长的只有八地,包括:几内亚比绍、马里、加纳、赞比亚、安哥拉、塔吉克、韩国及智利。再者,理解1990年通过的《基本法》第45条者皆知道“公民提名”是不合条文的,特区政府无可能提出一个违反《基本法》的法案。激进反对派亦於2014年6月全民投票前筛走所有中间方案,捆绑了“温和泛民”不能与中央作谈判,就是要拉倒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特首。

本港有些反对派媒体评论称,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是引起“佔中”的原因。其实“佔中”预演早於2014年回归日便发生,这时人大常委会仍未作决定;事实上,网上流传“真普联”在当年7月初的会议纪录内,“双学”代表已参与发动“佔中”的讨论。再说,特区政府於2015年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方案除合乎《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外,亦得到过半香港民意的支持,可惜“泛民”议员执意否决,使香港错失了在2007年争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於2017年实行特首普选的民主发展路线图;若当年成事的话,2019年的今天港人应在热烈讨论2020年如何落实普选立法会。

普选是香港几代人的心愿,若“泛民”能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首普选作务实讨论,2017年就已举行了特首普选。可惜“泛民”为巩固选票和追随国际“反中乱港”路线,在2013及2014相继提出了所谓“真普选”、“国际标准”及“公民提名”等假议题,务求挑战中央和特区政府,终产生了非法“佔中”,从而断了2017年普选特首和往后民主发展之路。

香港民主发展停步不前,就是被这批名为争取民主的“泛民”所毁!希望多些中立媒体能多角度去分析“佔中”的前因后果,不要追随那些别有用心者去欺骗大、中学生。香港若有更多愤世“独港”之徒,往后对社会所产生的祸害,最终也将由香港各界去埋单,大家真的要攞苦嚟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