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电投明珠电厂(2)
2019-05-01 10:34栏目:新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及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15]166 号)等工作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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