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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10:34栏目:新闻

原标题:之字最多无一似——从王羲之书法创新谈开去

一千六百多年前晋代书圣王羲之创作《兰亭集序》的故事如今广为流传,与之相关的逸事多围绕书圣的成长或者真迹的去向,而对普通书法爱好者来说,另外一个兴趣点在于:《兰亭集序》被后人盛赞为“天下第一行书”,不仅因为整幅作品精美绝伦,更因这篇手书序文中,字字独具风采,同字异写更是变化无穷,其中二十个“之”字无一雷同,谚语“之字最多无一似”便是对王羲之这种超凡笔法的称赏。

《兰亭序》中的“之”字 资料图片

分布在原帖中的二十个“之”字,形态各不相同,这种因语境、句式和书写布局呈现出的不同笔法、空间结构和内在韵味,究竟是书家对艺术创作原则的主动遵循,还是临场发挥随机的、自然的结果,历来众说纷纭。我们姑且将此争论放在一旁,单从结果上看,《兰亭序》中二十个形态各异的“之”字,客观上贡献了书法创作上从形式到内容层出不穷的新意,避免了雷同导致的乏味,较之临摹前人书帖时的不敢越雷池一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中的一种“创新”。

时下,创新是广受关注的时代主题,其概念、理论、方法盛行。创新已然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不仅体现在国家近年来对创新、创业的持续倡议和政策扶持,也体现在民众对创新创业的热烈响应和实践,更反映在学术界对创新理论、创新方法等领域高密度的研究投入和产出。过去十年间,学界以“创新”作为关键词的文章数量激增,学者追根溯源往往言必称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从而造成了一种大众印象:即一把名叫“创新”的“利刃”,是1912年由奥地利学者熊彼特铸造雏形、并由后继者们在过去一百年间锻打、磨砺而成的。然而树欲参天,其根必深,历史经验提醒我们不妨做些逆向思考:当代与创新相关联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否是以本民族发展历程中积淀下来的文化基因为支撑的?西方近代创新理论,可以视作一种用于加速或者放大中国创新活动的“理论化肥”,而创新的基因和种子,我们完全可以从自己的文化遗产中去寻找。

作为一名对传统书法艺术兴趣浓厚的爱好者,我尝试用当代创新视角去回顾一千六百多年前,以王羲之为代表人物的书法技艺演进过程,探寻其是否具备创新行为的一般特征,或许能获得些有趣的发现。

当然,作为讨论的出发点,我们还是绕不过熊彼特这个名字:在西方,作为“创新之父”,熊彼特提出的——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革命性的变化”,创新意味着“毁灭和自我更新”,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创新的过程应区分为“‘增长(growth)’与‘发展(development)’两种情况”,作为创新主体,“其核心职能不是经营管理,而是看其是否能够执行一种原有资源基础之上的‘新组合’”——等基本观点,的确将创新理论引向更为深入的思考。

与之对应,王羲之对书法技艺的贡献,可以说具有显著的创新特征。

王羲之对书法变革的贡献,是书法家“内生”变革的典范。他十二岁经父亲传授笔法,“语有大纲,即有所悟”,先师从卫铄(卫夫人)学习书法,之后博采众家之长,正书师法钟繇,草书师法张芝。钟繇以楷法之祖为人称道,而张芝则是我国第一位草书大家。王羲之以前辈大师为楷模虚心学习,最终做到了“真书胜钟,草故减张”“增损古法,裁成今体”,开辟了书法艺术的新天地。这种艺术革新,首先是跳出了当时的窠臼,引领了书法体式上的“革命性”发展:东晋时期,隶、草、行、楷各体均已大备,比较而言,行、楷后出,尚未成熟。王羲之将行楷二体向前推进,开辟了草楷相结合的书法发展道路,使其便捷易识,在继承钟繇楷书古朴精简、张芝草书数意兼包的基础上大胆变化,完美兼顾书法的实用性和艺术,以一种全新的文字书写体式形成隋唐以来书法发展的主流,在书法史上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书法是一种形象艺术,如果平板少变就会丧失生命力。笔法观念上,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二人更是对传统程式进行大胆变革,以不断变化的手法和笔态,避免千篇一律,做到随类赋形,因势生形,字字相生,而面对同样的一个字,则照顾其所处环境、位置,保持该字独立个性的同时,做到与周围和谐统一。《兰亭集序》中二十个神态各异的“之”字,就是这种笔法的代表性应用。唐人李嗣真在《书后品》中惊叹“羲之万字不同”,确实抓住了王氏变化多端的书体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