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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咸宁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03-09 06:54栏目: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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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2018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咸宁市直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共33人,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

2.面试地点: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1号教学楼C区(地址:咸宁市横温路职教园内,3路公交终点站)

考生统一于上午8点整开始进入考场,进场截止时间为上午8:30。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取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8:30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计零分。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附件1:《2018年咸宁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名单》.xlsx

市纪委 市人社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金融办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政务中心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