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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差评”优化政务服务

2019-03-12 10:35栏目:政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这一创新举措,既是对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充分尊重和信任,也表明政府优化政务服务无止境、支持市场更好发挥作用的决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这一创新举措,既是对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充分尊重和信任,也表明政府优化政务服务无止境、支持市场更好发挥作用的决心。

  提起好评、差评,不少人会首先想到网购的经历。在网上购物,卖家的服务与商品质量如何,是否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情况,消费者都可及时通过购物平台作出评价。在政务服务领域,“好差评”无疑是个新词,把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好坏交给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就是为了督促政府部门提供真实、真诚、真心的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各级政府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便企利民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十三五”以来,洛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放管服”改革驶入快车道,“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给广大市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实现了1087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可在市民之家集中办理,360项事项“最多跑一次”,深受各界欢迎和好评。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优化政务服务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或“按兵不动”,用老办法、走老路子;或“明放实收”,只做表面文章、不见群众得利;或“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此种种,让改革成效大打折扣。而在服务水平监督评价上,仅靠上级督查、舆论监督和内部自查,难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难以反映真实服务水平。推出“好差评”制度,就是要树立市场导向,将政务服务水平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岗位晋升挂起钩来,让企业、群众与政府部门平等对话,倒逼那些懒作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政务服务者改进服务态度、方法和质量,让企业和群众更满意。

  政府部门做好服务工作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大力推行“好差评”制度,把群众和企业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受不受益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把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具体目标,必将带来政务服务“真便利”“真品质”,带给企业和群众“真获得”“真幸福”。(张庆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