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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等多部法律正在制定、修改

2019-03-13 02:46栏目:政务

  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中)、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右二)等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3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有资产监管问题、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难关、乡村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传染病防治难点……从政府工作到民生需求,全国人大多个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从人大监督工作角度,对热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据介绍,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等多部法律正在制定中,统计法修改也提上日程。

  【国有资产管理】

  存在运行低效等问题 将督促整改

  去年,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口径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家底首次在全国人民面前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表示,我国国有资产数量非常大,情况很复杂,类别也很多,管理分散,要交出这么一本账确实不容易。

  朱明春指出了目前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即国有资产底数掌握得不够清晰和准确,布局管理和监督方面还不够规范和合理。国有资产还不同程度存在着运行低效、甚至流失的问题。

  对此,朱明春表示要进一步抓整改,落实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认真地梳理、督促国务院部门进行整改。国务院今年4月还要向常委会进行整改工作的报告。

  “此外,我们已经和有关部门一起制定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五年工作规划,现在正在按程序报批。”朱明春表示,五年内每年都要做一个综合报告和一个专项报告。去年已经报告了金融国有资产,今年预计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工作报告,再往后还有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等,均需进行报告,逐步拓展再做到全覆盖,真正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

  【政府预算监督】

  要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

  去年,《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朱明春表示,下一步,全国人大将围绕党中央的任务要求,即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开展工作,把预算审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全口径监管意味着不仅关注一般公共预算,还要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到全口径审查。

  “全过程监管,意味着我们要对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结果从事后监督为主,进一步向预算编制的‘事前’和预算执行的‘事中’监督这两个环节延伸,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贯通”。朱明春透露,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的是生态环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要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进行重点监督。

  此外,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进行初步审查过程时,在以往进行全面审查的同时,新安排了专题审议,拓展了预算审查的深度。“这是今年的一个新做法,今年专题审议题目是扶贫攻坚,审议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情况。”

  【数据造假】

  统计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规划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财经委具体承担了这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该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表示,目前统计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包括整个社会统计的法制意识不强,统计造假屡禁不止,一些地方搞攀比、争位次,在源头上对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这些年地方GDP总量大于全国核算,统计数据有水分,导致统计数据的公信度受到了怀疑,这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同时,据一些基层单位和企业、居民等反映,统计报表多、指标繁、频次多,加重了地方基层政府和企业的负担。部门统计的标准、方法、口径和数据不一致,出现了数据打架,形成了“数据孤岛”,也有“数据烟囱”,统计信息共享推进缓慢。此外,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追究不到位,对统计的违法行为处罚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