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19-04-24 14:41栏目:政务

因地制宜 稳步推进
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向着既定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此前,8省份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这意味着,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由东部改革试点转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与之相对应,8省份实施方案改革方向一以贯之,在穿好“统一服装”的同时,也搭配了“地方配饰”,紧密结合本地的教育发展水平和中学教学实际,在选考科目及考试时间、赋分方式、录取方式上进行了多种探索创新。

选考科目实行“3+1+2”模式,衔接中学教学实际和高校人才培养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份的方案为“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高考既是国计,也是民生。此次高考综合改革是中央主导的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教育部指导8省份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省情市情,因地制宜制订改革方案,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上形成良性互动。

高考改革极端重要又复杂敏感,利益主体多元,为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约数”,8省份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这项备受关注的高风险改革平稳落地。据了解,8省份的党委书记、省长都多次听取汇报,召开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层会议,审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辽宁、重庆等地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河北、江苏、湖南、广东等地将高考改革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要点或重要议事日程;福建、湖北等省领导亲自到基层调研,听取一线工作者意见,力求改革方案贴近地方实际。

“在设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措施的时候,我们对‘怎么改’‘改什么’进行了深入研究,既紧扣国家精神,又联系福建实际,力求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1+2”的选考科目方案是8省份在借鉴先行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的结果。

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8省份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以江苏省为例,从2015年启动调研,该省举行了近80场调研和征求意见会议,深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方案研制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听取多位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省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以及相关教育和测量领域专家对“3+1+2”方案进行可行性、科学性论证。

“从总体上看,‘3+1+2’方案与先行试点省份的‘3+3’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完全一致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当地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瞿振元表示。

为什么要将物理和历史作为首选科目?根据各省份发布的情况,这样设置的初衷主要是考虑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以及对接各地中学教育教学实际。

一方面,高校、中学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另一方面,各地中学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