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简章(2)
6. 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3月23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7.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3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具体安排为:3月25日审核职位代码为1~24、36~40、53~55、57~67、79~80、88~115、125~137的职位;3月26日审核职位代码为25~35、41~52、56、68~78、81~87、116~124的职位。所有报名成功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资格复审地点:张家港市健康促进中心(张家港市暨阳中路402号,总工会大院内)。
3. 01~18号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发放《面试通知书》。19~137号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缴费后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须于2019年3月22日前取得。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考试
(一)01~18号职位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采用专业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3)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二)19~137号职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于2019年4月9日9:00至4月12日16:00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