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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普惠金融中坚力量 消费金融剑指弱势群体信贷需求(2)

2019-03-22 05:37栏目:企业

  2018年10月,某消费金融公司高管称,该公司客户中约70%都是首次贷款者,这些人之前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可能没有记录。“消费金融让信用记录缺失的人群加入到金融大家庭中。”

  据另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统计,截至2018年10月,该公司注册用户已超过6000万户,人均贷款约6000元;服务客群覆盖全国广泛地区,包括金融服务不充分的二三线城市和农村等地区,主要为低学历、中低收入的年轻人群。

  还有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称,针对普惠金融目标人群,该公司打造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体系来满足其各类不同消费习惯。该公司利用线上开展业务的优势为农民工、残障人士、下岗失业者、老年人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利用互联网金融线上申请模式的优势,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截至2018年末,服务已覆盖广西23.99万人,甘肃0.99万人,内蒙古1.52万人,宁夏0.43万人,新疆0.87万人。

  消费金融如何做到“惠”

  李爱君对《投资时报》记者表示,普惠金融让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更广阔,让金融价格更合理。比如说,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普惠金融既要解决融资“难”,又要解决融资“贵”。

  不过,李爱君认为,消费金融目前主要体现了“普”,“惠”还不突出。“惠”应是我国金融政策和金融导向的一个重点。消费金融机构都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要实现“惠”,一是企业即使减少一些利润,也应承担社会责任;二是要降成本,一方面通过技术和管理来降,一方面通过提升风控水平减少坏账;三是在监管政策上要建立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不能一方市场话语权过大,买卖双方要实质平等,并有议价的权力。

  对于禁而不绝的“砍头息”,李爱君表示,如果把利息提前砍了,就增加了借款人借款成本。利息是资金利用时间的对价,资金还没用,就把利息拿走,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交易,定价机制被破坏了。对于需要买商品才能借款的变相“砍头息”,这形式上是一个强制性的捆绑交易,本来应还利息,却非要买东西,这也属于不公平交易。

  “这反映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有些经营者对于法律没有敬畏,缺乏法制意识;另一个是治理层面,有可能是治理不作为,或者监管制度、技术、方法不适合,达不到应有的治理效果。”李爱君说。

  2018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称,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高效率、低成本、优体验的金融服务,也出现了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追逐暴利、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乱象,严重侵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并重拳出击整治这些乱象,正本清源,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