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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业选择性缴纳社保发放所谓社保津贴代替(2)

2019-04-14 20:43栏目:企业

沈建峰告诉记者,上述行为扰乱了国家的社保秩序,不利于社会保险本身的良性发展;不缴、少缴社会保险将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侵害劳动者权益;此外,对用人单位来讲,不缴纳社会保险也存在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是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重要事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沈建峰说。

“很多企业之所以选择性缴纳社保,与职工不积极主张权利有很大关系。”吉林省总援助律师王雨琦说。

王雨琦告诉记者,社保缴纳由企业自行申报,社保管理部门没有精力一一进行检查,除非遇到职工主动反映,才能予以稽查罚款等处理。

“有的职工因不想在企业长干或者不想负担个人须承担的社保费用,也会主动选择不缴社保。”王雨琦说,“这些职工有的认为自己离退休还很遥远,一般是过了一定年龄之后才考虑这个问题,殊不知不缴社保还会导致其无法享受可能随时面临的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相关待遇。”

据悉,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5月1日起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相较之前的费率水平,相当于降低五分之一,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并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此外,该方案还特别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福音。

“我国正在进行实质降低社保负担,同时严格收缴制度的改革,提示企业在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时,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沈建峰说。(柳姗姗)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