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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多措并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2019-03-19 21:41栏目:县区

辽宁省朝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过程中,提出要在全面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同时,特别是要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上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通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筑牢堤坝

一是以“零容忍”强化“不敢腐”。朝阳市以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杨锡怀、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邱大明等案件为教材,强力开展警示教育,领导和中层干部带头认真剖析反思,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强烈警示和振动,在此基础上,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干部,绝不允许存在“灯下黑”问题,让“不敢腐”的氛围更加浓厚。二是以“扎笼子”强化“不能腐”。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包括财务、公车、接待等各项管理制度,堵塞各方面管理漏洞;完善和落实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立案审查、监督执纪问责、巡察工作、纪检组管理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办案工作;制定《朝阳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守则》等行为规范,立规矩、强规范,让“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三是以“抓灵魂”强化“不想腐”。严格落实包括党组织建设、办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三会一课”、扶贫、调研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抓思想建设,抓理论武装,把党的组织建设真正体现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练兵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强化综合教育效果,特别是要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和继续开展“学条规、提素质、促规范”活动,做到全面开花结果,入脑、入心,塑灵魂、提素质;强化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长震慑、敲警钟、促警醒,让“不想腐”成为行为自觉。

二、通过改革发展实践磨砺队伍

一方面,最大限度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积极效应。更高质量地实现原有人员与转隶人员的高度融合和互补互促,特别是在纪、法和办案等技法的互相学习、衔接、运用上实现互相促进和提高,达到“1+1>2”的效果;实现基层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目前县(市)区组建“协作区”37个,乡镇纪检监察“两专”人员和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配备率均达到100%;实现了各方面工作的有效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审计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与巡察、纪检组关系更加理顺,配合更加顺畅有序。另一方面,在服务保障朝阳改革发展实践中练兵。大力协助市委改善政治生态,改善营商环境,改善干部作风,运用好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大胆担当负责,营造大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监督检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力为市委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的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上采取突破性举措,重点是落实好《朝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及其与之配套的《责任分工》《工作规则》和《与企业结对子服务措施》在已经在非公企业设立53家纪检监察机构的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同时在已与32家企业结成服务对子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市)区计划再增加150家,现在正在落实之中,年内要取得实效。

三、通过“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打造铁军

一是用动态的全面强化措施锻造过硬队伍。结合队伍现状和问题,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时间和任务节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强化队伍,强化思想武装管头脑,强化制度建设管行为,强化作风建设管风貌,实现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实现“打铁必须自身硬”。二是简化规范内部工作机制改善作风和形象。年初以来,朝阳市纪委监委大力度地简化和规范了工作流程,优化了案件线索分流和审批成序,简化了审理案件流程,实行线索处置月报、部门工作周报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机制简便、运转规范、工作高效。下一步,要在更科学、更简便、更高效上实现新的突破。三是通过队伍的“动”实现“活”进而达到“强”。把委机关、县(市)区、纪检组、巡察机构的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使用纳入统一的盘子,根据职能调机构,空岗空编补人员,倒出位置提干部,上挂下挂(下派)、横向交流、多岗位锻炼干部。年初以来,提拔正副县级干部18人,正副科级干部50人;分三次选调46人补充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上挂下挂(下派)干部14名,市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4人;为锻炼年轻干部,配备部长(主任)助理19名,主要从非领导职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中产生,不占领导职数;统筹考虑干部状况,内部调整干部16人,保证每个办案室都有女干部、年轻干部、转隶干部。四是大力度地关心爱护服务保障干部。树立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创造人尽其才的人才成长环境,注重培养、发现、总结、宣传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弘扬奋发有为的蓬勃风气。加强全方位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落实干部待遇、强化后勤保障,营造人心向上、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朝阳市纪委监委栾桂启)

(责编:高 媛、杨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