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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教师15名)(2)

2019-03-20 21:23栏目: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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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19年梁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3月2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四、引进人员的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报名的,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

(一)面谈

面谈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6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按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

(二)面试

综合类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类面试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类面试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类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卫生类岗位面试形式、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按照是否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学历层次高低、是否省级优秀毕业生、毕业时间先后、应聘人员年龄大小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

考察体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聘用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服务和待遇

(一)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二)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后,在全县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医院引进人才,享受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我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享受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按照市财政补贴办法参照执行;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据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