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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该是假货集散地

2019-03-15 06:12栏目:新闻

  2003年的安徽阜阳农村,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怪事。

  原本健康出生的100多名婴儿,在喂养期间却相继变成了四肢短小、身体瘦弱的“大头娃娃”,不少孩子出现了低烧、浮肿等症状,有的甚至还没学会说话就离开了人世。

  后来一查,问题竟然出在孩子食用的奶粉上——是不法商家将劣质奶粉卖给了村里的居民,使得新生儿们因影响摄入不足而致病或是致命。

  尽管涉案人员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假奶粉”事件仍让国人心有余悸,更何况这只是冰山一角。

  事实上,多年的努力让我国城镇的假货问题得以改善,但农村却依然没有摆脱假货泛滥的困扰,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现象背后的种种,值得我们停下来,仔细地想一想。

  农村成了“假货集散地”

  在分析之前,有必要明确一下,究竟什么样的商品才算“假货”。

  学界普遍认为,所谓的假货应包含两个范畴,即假冒别人商标生产的商品与劣质的商品;换言之,只要二者符合其一,就属于假货。前者一般指名牌仿制品,而开篇所说的“假奶粉”则属于后者。

  诚然,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农村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居民们收入持续攀升的同时,很多从只能在城里买到的商品也渐渐变得唾手可得,似乎城乡间的消费沟壑在逐步被填平。然而,实际情况大概不似想象中那般乐观。

  今年春节,我回到东北农村老家过年,在副食店买年货时惊奇地发现,摆在台面上的商品中居然掺杂着不少冒牌货,比如“特伦舒”牛奶,“营养块线”,“漂柔”洗发水,“汰洁”洗衣粉等等。如果不仔细观察,这些傍名牌商品的外包装并无太大差别,几乎做到了以假乱真;一问售价,它们要比正规商品便宜不少,这也引来了不少愿意为之买单的村民。

  相信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绝不是个例,虽然缺乏足够的实地调研作为支撑,但我仍然能从其他地方找到可信的证据。

  去年7月,成立仅三年的拼多多在美国上市,岂料随之而来的却是铺天盖地的质疑声,矛头直指平台上销售的各种假货,诸如“蓝月壳”、“雷碧”、“vivi”手机等山寨商品更是沦为普罗大众的笑柄。

  可是换个角度,结合拼多多的打法、用户属性以及刚刚发布的2018年Q4财报来加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纵然主打低价爆款、走“农村包围城市”路线的拼多多上假货云集,也挡不住其营业收入与GMV的持续增长之势,足以坐实“假货也是有市场的”这一结论——而假货受众中的相当一部分,正是来自农村。

  不仅如此,劣质商品同样充斥着农村市场。且不说“毒泡菜”、“民工粮”一类的新闻屡现报端,就连中国消费者协会于春节前发布的《农村集贸市场调查体验报告》都显示,在实地调研的155个农村集贸市场样本中,有87个市场的产品涉嫌违规,比例高达56.13%;而消费者反映的虚假宣传、过期产品、“三无”产品等占比均超过三成。

  这些无不暗示着:表面上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背后,掩盖的却是农村假货盛行的事实。

  假货泛滥的四点原因

  世上没有哪件事是偶然发生的,农村市场之所以会成为假货滋生蔓延的土壤,必然有其原因。总结起来,至少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对廉价商品的青睐,给假货的涌入提供了可乘之机。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的收入都是远低于城镇居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8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77.6元与191.3元;到了2018年,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各自上涨至39251元与14617元。二者无论是绝对差距(差值)还是相对差距(比值)都有增大态势(参见下图)。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较低的收入水平决定了农村居民有限的购买力,于是,价格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影响他们消费决策的最主要因素,其次才是商品的质量与品牌。

  《中国防伪报道》杂志上曾经刊登过一则事例:某村民在买东西时几乎从来不看商品的商标、厂名与厂址,在他看来,只要便宜、能吃能用就够了。这也是不少农村居民消费理念的缩影,同时也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

  第二,农村小商品经营主体欠规范。

  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以及基础设施的不够完善,使得农村市场很难俘获零售巨头们的芳心,许多大型商超无意进驻,从而难以形成规模化的零售网络。至于那些从事零售与流通服务业的人,大都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经营者。他们普遍缺乏专业知识与法律意识,经营时通常只会关注自己的蝇头小利,即进的货是否会有人买,能不能赚到钱,对于进货渠道的把关与商品质量问题却考虑得不多。这便间接助长了假货的盛行。

  第三,农村居民维权意识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