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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上高速,被查时很淡定

2019-04-17 08:36栏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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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胡俊杰 通讯员宋滉 张孟轲)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上高速公路,不听收费员劝阻,还跟民警称:“只是在路上走走而已,又没有造成什么后果。”4月13日上午,该男子经州公安局高警支队恩来大队民警教育,最终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后怕。

当日10时许,州公安局高警支队恩来大队民警接到监控中心报警称,一名年轻男子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宣恩收费站无视收费员的劝阻强行上高速公路行驶,并称只是到高速公路上逛逛。

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领导快速作出安排部署:一方面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拦截,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安排民警到监控中心掌握该男子动向,随时掌控其行踪。16分钟后,民警在距离宣恩椒园收费站6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该男子的身影。此时,该男子正骑着电动车悠闲地在应急车道行驶,旁边行车道上多辆汽车从其左侧快速驶过。

民警立即将其拦截。当民警告知其不能骑电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该男子很淡定地说:“我只是在路边走走,不去路中间。”他丝毫没有察觉身边的危险。面对民警的宣传教育,该男子依然无动于衷,认为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和电动车带回大队驻地。

据了解,该男子姓李,25岁,宣恩县沙道沟人,准备骑电动自行车从宣恩椒园经过安来高速前往恩施城区。在大队办公室,中队长谭腾龙向李某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高速公路安全知识及以往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经过民警苦口婆心的教育,李某才明白此次行为的严重性及危害性,对自己无知的行为感到后怕。“经你们这么一讲,想起在隧道的时候,大车呼啸而过带来的强大风力,背上现在都感到凉飕飕的。”李某当场向民警表示歉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李某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李某欣然接受了处罚,表示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