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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10:34栏目:新闻

原标题:上海社保缴费1个月内2次调整,HR该怎么办?

2019年3月29日下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9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3496元和4699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即对应的社会平均工资为7832元/月。

同时根据《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2019年4月1日,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缴费上限为3290元和338元,对应的社平工资也是7832元/月。

仅仅过去一个月,2019年4月30日,上海人保局发布通知称,从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4个百分点,即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同时,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同日,上海社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全口径平均工资,即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为24633元/月和4927元/月。此时对应的平均工资为8211元/月。

两条新闻通过不同渠道分别发布而非放在一个文件中发布?其蹊跷之处耐人寻味。首先,为何加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后,上海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不降反升?查看上海市统计局官网历年数据,上海从2013年起社会平均工资统计时已经将私营单位的数据纳入其中,不知这次的加权平均到底是怎么加权的?现在想想上海统计局至今未公布2018年平均工资就不难理解了,届时最终公布的数据势必可以验证笔者的说法。

备注:该表来源上海统计局,其中2017年平均工资85582元,除以12个月,即为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7132元/月。

对HR操作的影响如下:

一、2019年5月的社保缴费需要重新调整缴费比例和基数;

二、考虑到住房公积金并未同步调整,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仍将维持现状,产生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双基数”的情况,对于员工实得收入产生影响,HR要做好相应的员工沟通;

三、目前上海统计局仍未公布2018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对于近期办理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上限的计算,仍可以考虑按照2017年的平均工资计算或者按照7832元/月计算,本次发布的社保缴费上限是加权平均后的平均工资,不能作为核算经济补偿金上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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