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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综述

2019-03-12 15:54栏目:政务

  ——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综述

  2018年11月底,甘南州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办案人员深入洮河流域村民家中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调查工作。 甘南州检察院提供

  甘肃日报记者 张富贵

  “截至2018年11月底,共摸排案件线索1486件,立案1290件,履行诉前程序1119件,提起公益诉讼106件……”一组数字的背后,凝结着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业担当和检察智慧。

  2017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把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当好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代表,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突出专项行动治理 打好公益保护“先手牌”

  “被告人姚某某、何某某为延长豆腐保质期,在制作过程中添加药品土霉素,并全部销售,其行为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这是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食品安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兰州地区乳制品及饮用水专项调研活动”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食药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立案191件,履行诉前程序1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数已超过了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件数总和,成为仅次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第二大办案领域。”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立足我省作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实际,在持续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又部署了“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活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立案979件,履行诉前程序816件,提起公益诉讼85件,有效地保护了碧水蓝天,助推我省绿色发展。

  据有关数据显示,公益诉讼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51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21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6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8360吨,挽回和追缴国有财产3.05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288千克,价值54.18万元,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协调联动通力配合 激活公益保护“一盘棋”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面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激活全省公益保护“一盘棋”,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维护公益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法治甘肃建设。兰州、白银等6个市级党委也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与此同时,加强与国土、林业、食药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以联席会议、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发挥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性。与省国土厅共同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的落实;与省林业厅形成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促进法治林业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有效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并就检察机关二审的诉讼地位、地域管辖、公告、执行、鉴定等具体办案工作与人民法院进行协商讨论,达成共识,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公益诉讼案件在审判环节的难题。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作用,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目前已移送案件线索57件,立案54件,形成了检察横向一体化,有效整合了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