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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1+3”文件进一步规范促进政务公开

2019-04-04 03:08栏目: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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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得怎么样?政府购买了哪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如何?保障性住房怎么分配?……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在政府及部门相关平台上就能找到答案。

  近日,我市相继出台《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以及《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简称“1+3”文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政务公开有了指南和规范

  根据《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除法律禁止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和公共管理组织需将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实施权力和责任、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等“三张清单”的公开,同时重点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这五个环节,推动重点信息主动公开。规划是什么、新出台了哪些重要政策、财政的钱怎么花等疑问,市民不仅可以第一时间获悉,还能追踪到落实的结果。

  《规则》同时将公开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明确了公文、会议、业务办理以及执法监管过程中的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为更好地服务市民,《规则》还规定,开通全市12345在线平台“一号答”专线,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咨询和协同办理,并将实现“一号答”全市联动服务。

  《规则》还明确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范围内容、责任主体、方式平台等内容。除了传统的线下平台,我市还将打造全媒体公开平台。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将集中发布各项政务信息,市民也可以通过“南通百通”客户端和“e政南通”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进24小时自助政务驿站建设,让群众办事、获取政务信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

  社会公益事业更透明

  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是《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方案,政府应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例如,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实际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困难群众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要主动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要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领域。在此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并督促与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

  在公开渠道、方式等方面,实施意见作出了具体要求,如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定向发布、精准推送,使公开更接地气;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向公众传递政策意图、具体措施、有关规定,确保不失声、不缺位;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重大项目建设更阳光

  今年有多少重大项目要建设,对环境有多大影响,工程进展到了哪一步……新出台的《南通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县两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核准机关审批、核准的,在本市投资建设并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县两级政府列入年度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市、县两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信息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九类信息为公开重点。

  根据方案,各有关部门除了要公开其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外,还需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方案明确,市各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投资项目‘e路阳光’信息平台”等平台,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归集公开或汇总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向社会公开的,依法依规在“信用南通”网站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