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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1165项政务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2)

2019-04-04 09:03栏目:政务

  “只跑一次”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立等取件;窗口申报、按时办结、快递送达;全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窗口取件。

  “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是指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或暂时不能实现“零跑腿”、“只跑一次”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由相关部门采取代办、帮办、领办等方式让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问:三项清单的事项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这次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是以已向社会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对其中依申请办理的事项逐项确定办理形式并编制事项清单(不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和部门主动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

  经确认,市级57个部门(单位)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169项(含子项207项),其中包括:47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844项(含子项207项),51个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325项。

  经梳理汇总,市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纳入1165项事项,占全部依申请事项的99.7%。其中包括:——35个部门(单位)“零跑腿”事项168项(含子项25项),占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的14.4%。市卫计委最多,共37项(含子项19项)。——53个部门(单位)“只跑一次”事项948项(含子项177项),占81.4%。市人社局最多,共123项(含子项14项)。——13个部门(单位)“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49项(含子项5项),占4.2%。市司法局最多,共10项(含子项5项),占4.2%。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问:本次编制清单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全面覆盖。市直各部门(单位)均对照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将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分别按照“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三种办理形式进行梳理,实现部门、事项、办理形式“三个全覆盖”。

  部门编制。市直各部门(单位)是编制和实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实际办理情况,在进一步优化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单位)事项逐项确定办理形式、办理渠道等,编制事项清单,并对应编写服务指南。

  动态调整。此次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时间节点是4月30日。清单公布后,部门(单位)还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责变动情况,以及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的依申请办理事项,及时研究提出“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办理意见,按程序研究审定向社会公布。

  协同推进。市职能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并审核部门填报事项的完整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负责审核“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服务指南;市法制办负责审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合法性。

  问:三项清单已经发布,如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

  答:在6月20日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提出了必须知耻后勇,敢于直面问题;必须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必须雷厉风行,敢于动真碰硬。这“三个必须”和“三个敢于”,为我们将“最多跑一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工作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倒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行百里者半九十”。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狠抓落实,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大厅有物,让企业和群众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进一步加大梳理力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力度,不仅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而且要不断优流程、简环节、压时限,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得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