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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成为主渠道(健康焦点)

2019-03-10 15:13栏目:健康

  1月31日,江西省人民医院肿瘤科的医护人员在为住院患者及家属送上新春祝福。新华社记者 彭昭之摄

  数据来源:司法部  制图:沈亦伶

  2018年10月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是《条例》的一个亮点。目前,全国超六成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人民调解相对其他方式有哪些优势?如何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研采访。

  ——编 者

  避免医患直接对抗

  医调委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可以将医患双方直接对抗转化为第三方出面调解,并将调解的场地从医院转移到院外

  家住河南省开封市的王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开封市某医院就诊。医院门诊检查为宫内孕7周。第二天,她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术后50天,王女士身体出现不适,下体断断续续流血。于是,她到另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告知此前流产手术做得不彻底,需进行清宫手术。

  王女士认为第一家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告知手术风险及术后复查时间,导致自己再次手术治疗,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0万元。而这家医院认为没有过错,拒绝赔偿。

  随后,王女士和家属围堵科室,情绪激动,影响了正常的诊疗秩序。医院向开封市医调委求助,医调委立即派调解员赶往纠纷现场。经过调解员的解释和劝说,王女士最终同意接受调解。

  王女士和医院共同选择“医学专家技术分析”来确定医疗过错责任。开封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从医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3位专家。医学专家组查阅王女士的病历,认真核实医方诊疗过程,提出了调解建议书。

  通过调解,王女士和医院均表示认可调解建议书,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同意一次性补偿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21500元,并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补偿款。王女士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她的家属因自己之前的不理智行为向医院道歉。

  近年来,各地普遍设立医调委来调解医患纠纷,有效化解了医疗纠纷。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分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是由政府购买服务、医调委出面调解。医调委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可将医患双方直接对抗转化为第三方出面调解,并将调解的场地从医院转移到院外,避免患者和医院直接对抗,有利于维护医院的诊疗秩序。

  医调委处理医疗纠纷具有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认为,2018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条例》对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建立、人员资质、调解流程都有详细规定,很好地规范了调解行为,有助于确立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

  北京市医调委常务副主任刘方介绍,北京市医调委成立于2011年5月,受理北京范围内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目前,医调委共有5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调解员40名,大部分具有医学或法律学背景,每年受理约2000件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免费高效

  因医疗过错受到损害的患者能及时得到补偿,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去年,家住山东省泰安市的王平带着11岁的儿子开开来北京看病,结果遇到了麻烦。

  开开在泰安市医院查出颅内肿瘤。考虑当地医院医疗能力有限,王平带着他来到北京某三甲医院就诊。开开随后接受手术,切除肿瘤。

  术后没几天,王平就带着开开出院,回老家休养。不到一周,开开伤口感染。之后,王平带着开开多次坐火车来医院处理伤口和换药,当天又坐火车回老家。“去北京看病,不管多晚,当天都得赶回来,很折腾。”王平说,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开开做手术花了很多钱,不敢再多花钱。

  “术前,医院说开开的手术是一类手术,属于无菌手术,不会有感染,可是不久后伤口感染了,院方肯定有责任。”王平说。他当时与医院沟通,希望医院能给予适当赔偿,但没有达成一致。他来到北京市医调委,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我的要求不多,就希望医院能赔偿因伤口感染所造成的医疗费3万元。”

  王平当天向北京市医调委提交了看病的单据等材料,做完司法鉴定便回家等待调解结果。

  不到一个月,王平就收到了出乎意外的调解结果: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赔偿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