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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特色小镇政策(5)

2019-03-08 18:08栏目:特色

(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特色小镇建设总体规划,明确3年工作目标。要按照申报情况,组织指导特色小镇编制完成概念性规划。

(二)加强部门协作。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强化对特色小镇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制定出台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意见,整合资源,向特色小镇建设集中投入。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政府设立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特色小镇建设。各级政府要把特色小镇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特色小镇建设。

(四)强化目标考核。对列入市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办法由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2

辽阳市特色小镇创建导则

为主动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到2018年建设1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导则。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定位。围绕信息经济、健康、旅游、时尚、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温泉旅游、皮装裘皮、袜业、葡萄酒酿造、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兼顾彰显传统工艺、特色食品、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等经典产业,筛选确定一批发展前景好的特色小镇。

(二)建设空间。相对独立于城市和乡镇建成区中心,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其中,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三)投入资金。特色小镇原则上每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旅游、时尚、文化类特色小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

(四)建设内涵。以集聚特色产业高端要素为核心,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国千、省千”人才,以及大学生、大企业高管、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人员,运用现代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发展、领先发展。

(五)功能定位。实现产业、文化、旅游和一定的社区功能有机融合。建有特色小镇公共服务APP(手机智能信息应用平台),提供创业服务、商务商贸、文化展示等综合功能的小镇客厅。参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特色小镇原则上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其中旅游类特色小镇原则上按照5A级景区标准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实现公共WIFI和数字化管理全覆盖。

(六)运行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特色小镇要有明确的建设主体,由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政府做好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

(七)建设进度。原则上3年内完成投资。其中,第一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亿元,旅游、时尚、文化类特色小镇不少于0.5亿元。

(八)综合效益。建成后有大量的新增税收、新增就业岗位产生,年接待游客力争实现10万人次以上,集聚一大批工商户、中小企业、中高级人才,加快形成新业态,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和品牌。

二、申报材料

(一)规划方案。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多规融合,明确特色小镇功能定位,充分考虑小镇风貌特色以及人文风情、承载能力等因素,把一、二、三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务求“一镇一风格”、特而强、精而美,形成各种元素高度关联的综合性规划。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包括空间布局图、功能布局图、项目示意图,如已经开工的要有实景图。

(二)建设计划。要有年度的投资建设计划,明确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额、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

(三)业主情况。简明扼要介绍特色小镇建设主体的公司名称、实力、资金筹措计划等。可附上已建成运营项目案例。

(四)扶持举措。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政府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服务、扶持举措或政策意见。

(五)基本情况。如实、完整地填写《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特色小镇,兼顾有竞争优势和潜力产业的其他特色小镇;国家和省改革试点乡镇范围内的特色小镇优先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