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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本溪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82人公告

2019-03-09 13:18栏目:县区


  2018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合同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本县卫发 〔 2017 〕 143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报告》(本县卫发 〔 2018 〕 24号)的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合同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原则上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5月21日(含)至2000年5月2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2018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技术等级、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现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专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5月21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等须向考生告知的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学生证、院系的专业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4、考生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时时关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5、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2日 16:00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

  

  6、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4处。

  

  1)第一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号楼4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827547。

  

  2)第二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中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中医院人事科(后楼3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835614。

  

  3)第三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楼3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166788。

  

  4)第四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楼5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153111。

  

  7、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三)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