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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兜住民生底线(2)

2019-03-29 15:36栏目:县区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工作。2013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2012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政策,解决长期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新突破。201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乡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五化”:机构名称统一化、人员队伍专业化、办公条件现代化、业务服务规范化、经费保障制度化。2018年,省民政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目前,辽宁省基层乡镇(街道)共配备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5147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有人办事”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落实上述系列文件,省财政已连续7年每年安排950万元补助各地低保工作经费,一大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充实到乡镇街道低保专干岗位。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开发低保管理信息系统,为各乡镇(街道)配备了专用电脑。目前,全省1531个乡镇(街道)共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5481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达到2.8人。基层“缺人办事、缺钱办事、缺条件办事”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

  6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事业,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推进民政工作,先后成立了留守儿童、地名普查等议事协调机构6个,各县区均成立了社会救助议事协调机构。省人大制定修改4部民政法规,省政府制定了2部规章,省委省政府出台重要政策文件50余件。全省民政工作有力推进,形成了团结和谐、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