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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株洲炎陵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62名)(2)

2019-04-20 06:31栏目:县区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当在2019年7月1日前获得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量为12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的综合素质。

(3)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教育局:0731-22036202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