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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

2019-03-18 17:24栏目: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全文如下:

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

(2019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的由来

  三、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

  四、依法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

  五、坚持把预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

  六、探索出反恐、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

  七、积极参与反恐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前言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对象。恐怖势力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肆意践踏人权、戕害无辜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制造社会恐慌,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宁。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与蔓延极易催生暴力恐怖行为,对人们享有各项人权直接构成威胁。中国政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对任何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新疆地区深受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下简称“三股势力”)的叠加影响,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对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严重践踏了人类尊严。面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现实威胁,新疆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开展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

  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中国新疆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社会反恐怖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符合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基本人权的宗旨和原则。

  一、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万多平方公里,与蒙古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个国家接壤。新疆自古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汇、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著名的“丝绸之路”在此将古代中国与世界联系起来。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新疆自古就是中国领土。包括新疆天山南北的广大地区古称西域,早在先秦时期就同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联系。随着秦、汉两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的建立,多民族大一统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脉,新疆地区始终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格局下发展。公元前60年,西汉在新疆地区设立西域都护府,标志着新疆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公元123年,东汉改西域都护府为西域长史府,继续行使管理西域的职权。三国曹魏政权继承汉制,在西域设戊己校尉。西晋在西域设置西域长史和戊己校尉管理军政事务。隋代,结束了中原长期割据状态,扩大了郡县制在西域的范围。唐代,中央政权对西域的管理大为加强,先后设置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统辖天山南北,于阗王国自称唐朝宗属,随唐朝国姓李。宋代,西域地方政权与宋朝保持着朝贡关系,高昌回鹘尊中朝(宋)为舅,自称西州外甥。喀喇汗王朝多次派使臣向宋朝朝贡。元代,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等管理军政事务,加强了对西域的管辖。明代,中央政权设立哈密卫作为管理西域事务的机构。清代,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中国西北边界得以确定。此后,对新疆地区实行了更加系统的治理政策。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实行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1884年在新疆地区建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疆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入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尽管新疆地区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王朝、汗国,但它们都是中国疆域内的地方政权形式,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不是独立国家。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容置疑。

  新疆地区历来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从古至今,新疆地区一直生活着很多民族,各民族迁徙往来频繁。最早开发新疆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生活在天山南北的塞人、月氏人、乌孙人、羌人、龟兹人、焉耆人、于阗人、疏勒人、莎车人、楼兰人、车师人等。秦汉时期的匈奴人、汉人、羌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柔然、高车、嚈哒、吐谷浑,隋唐时期的突厥、吐蕃、回纥,宋辽金时期的契丹,元明清时期的蒙古、女真、党项、哈萨克、柯尔克孜、满、锡伯、达斡尔、回、乌孜别克、塔塔尔族等,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民族的大量人口进出新疆地区,都是新疆的共同开拓者。至19世纪末,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共13个主要民族定居新疆,形成维吾尔族人口居多、多民族聚居分布的格局。新疆地区既是新疆各民族的家园,更是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