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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绿色税制”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9-04-01 13:11栏目:新闻

仲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来一年一度的“西风季”。往年这时,路上的行人总是步履匆匆、遮鼻掩面,唯恐在被风吹来的工业废气、粉尘中多待一时片刻。而今,春天终于有了春天的样子,天是蓝的,空气不再刺鼻,人们放慢了脚步,欣赏身边的风景。

对于高新区的环境变化,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沙飞作为亲历者深感欣慰。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该公司充分考虑税收效应和社会效益,投入895万元筹建完成熬碱炉煤改气环保减排工程,严格遵循“少排少征”的环境保护税征收原则,在减少排放的同时环境保护税负大幅降低,税款缴纳较工程设备使用前减少5万元。沙飞说:“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减排去污的重要性,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不仅仅是对社会的责任,而且还能够减轻税负,企业职工的工作环境也有了很大改善。减排去污,真的是利人利己,我们的投入总算有了回报。”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此税法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还可以推动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迫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增加环保投入,用法律明确“污染者付费”,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税收政策促进生态保护,生态保护助力企业发展。”对这一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财务部部长白璟感触颇深。他说:“火电厂的污染物排放一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年来,环保指标的要求制约了我们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此,公司上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投入近2亿元用于建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终于将污染物排放难题化解了。项目建成后,乌斯太热电厂环境保护税减少申报147万元,展现出了明显的税收杠杆效应,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

据盟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巴彦浩特镇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5天,剔除沙尘天气后,达标天数283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2%,PM2.5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4克,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2%,细颗粒物平均浓度34微克每立方米,均与上年同期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80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7.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37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2.9%;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与上年持平,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已能明显感受到阿拉善环境的巨大改变。居住在高新区乌斯太镇的刘磊告诉记者:“我五年前来到乌斯太某工厂打工,那时候只有进宿舍才敢摘口罩,宿舍的窗户常年都是关着的。但近两年,我明显感觉这里的空气好了,能看到蓝天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工友们没事还会相约去户外打打球,工作环境的改善让我增加了在这里干下去的决心。”

记者从盟税务局了解到,2018年,全盟累计入库环保税5200万元。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导向作用,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倒逼纳税人提高环保意识,压实节能减排责任。目前,全盟已有20家企业修建了封闭储煤仓,38户企业已进行设备更换或改造,22户企业正在进行排污设备的更换、修建封闭储煤仓,21户企业将其86眼自备井进行了封停。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我盟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继续利用税收政策促进生态保护,让阿拉善的天变得更蓝、水变得更清、空气变得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