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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临时摊点路边“安家” 附近居民有意见

2019-04-22 01:34栏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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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喜欢在港口区桃花湖公园散步的市民发现,路边某处建起了一排临时摊点,驻扎在人行道上,遮阳伞下招牌闪闪,有烧烤摊、小吃铺、成衣铺,甚至还有卖花草的铺子。对此,不少市民心生疑惑,这些临时摊点怎么来的?在这摆摊合适吗?附近一些居民也很有意见,摊点多了噪音和空气污染直线上升,太影响生活环境了。

    4月19日,记者来到市民所说路段,果然,沿湖的人行道上已经建起规格整齐统一的临时摊点,长长的一排,完全占据了人行道,在摊点附近还有用白线画成停车位的,停了数辆汽车。摊点的各个招牌已经挂上,有烤大蚝……,看起来很是统一。一位正忙着备货的摊主表示,这是政府安排的,他们交了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在这摆摊。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有市民表示,此处道路比较窄,设点摆摊后人来人往,比较担心行人和行车安全,除此之外倒没什么。有居民则意见较大。家住夏威夷小区的王女士语带不满,说:“油烟大污水又多,搞得脏死了,半夜还在闹,严重影响我们休息,最关键的是晚上有些人喝醉了大声猜码,昨天散步回来居然还看到一个随地大小便的,桃花湖要变成垃圾湖了。”

    记者随后联系港口区城市管理监督局了解得知,此处摊点经由审批设立。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城市外来人口增多,就业压力大,不少摊贩用车载流动摊点摆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了解决城市管理与就业困难引起的矛盾,该局协调后决定在此处设立临时摊点进行安置。

    已经建好的临时摊点,部分地面有点脏污。 本报记者 谭楚翎 摄

    对于居民反映的摆摊期限、环境污染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临时摊点暂时没有设定具体的起止时间,具体看城市建设规划的需要,根据《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对所辖范围内的早市、夜市以及其他便民摊点作出统筹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临时饮食摊点应当放置垃圾收集容器,有油污、污水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油污、污水污染地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此处不属于禁止区域,设立临时摊点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城市管理。至于污染问题,他们已经要求烧烤摊点等必须用无烟炉具进行烧烤,尽量减少对附近环境的影响。他们也欢迎市民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可以向城管等相关部门投诉,他们将对此进行整改,“现在刚开始,肯定还有一些地方不够完善,我们将根据市民反映的意见加强后续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