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远海发:海外监管公告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2019-03-11 19:00栏目:滚动
[公告]中远海发:海外监管公告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0:10:41 中财网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
60186
.
SH
、
2
86.HK
中远海运
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贸大厦
A
-
538
室)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说明: 说明: GTJA03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
号)
联席
主
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
签署日期
:
2019
年
3
月
7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
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可续期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本次债
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
监许可
[
2018
]
1962
号
”
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
“
本期债
券
”
)为
本次债券
第
二
期
发行。
2
、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
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
0
亿元(含
2
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
元,共计
3
,
0
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
元
/
张。
3
、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评
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本
期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净资产为(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1,60,370.43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
,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87.6
%
(母公司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53.94
%
)
;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54,372.07
万元(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
本期
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
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1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来自
2016
年审计报告(
天职业
字
[
2017
]
66
号
)期初数,
2017
年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
[
2018
]
88
号
)期初数及期末数。
4
、本期债券无担保。
5
、
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3
年,品种二的基础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引入双品种互拨选择权,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
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
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
3
0
亿元
。
6
、
本期债券品种一
及品种二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6%
-
4.8
%
。
票面利率将
以公开方式向具备
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
与
簿记管理人
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
簿记管理人
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
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
根据
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
(
T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p:/w.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
请投资者关注。
7
、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
延,则
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
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
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品种一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
期限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
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期限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
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本期债券品种二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
期限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
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期
限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
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8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及相
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
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
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
0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2017
年修订)
》(以下简称
“
《适当性管理办法》
”
)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
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
三、网下发行
”
中
“
(六)配售
”
。
1
1
、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
簿记建档室
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万元(含
1,0
万元),超过
1,0
万元的必须是
1,0
00
万元的整数倍。
1
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
3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
4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
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
市交易。
1
5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中远海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
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p:/w.se.com.cn
)查询。
1
6
、有关本
期
发行的其他事宜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p:/w.se.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中远海
发
指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
次
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
经过中国
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含
60
亿元
)的可续期公司
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中
本期发行的
规模预计不超过
3
0
亿元(含
3
0
亿元)
的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中远海
发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中远海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
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开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
债券
受托管理人
、
受
托管理人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律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远发Y1”,债券代码为“155952”;
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远发Y2”,债券代码为“155953”。
3
、
发行规模
及分期安排
: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
第二
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
0
亿
元(含
3
0
亿元)。
4
、
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
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
0
亿元(含
2
0
亿元)
。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
、
债券期限
: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
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
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
付本品种债券
。
7
、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
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
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
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
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8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息。
基础期限的
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
投资者进行询
价后,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
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为
基础期限的
票面利率
。
票面利率
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
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品种一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
期限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
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
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期限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
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本期债券品种二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
期限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
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标准期限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
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9
、
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
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
0
个
交易日
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
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0
、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
1
)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
0
个
交易日
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
少于
20
个
交易日
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
2
)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4
】
23
号)、
《关
于印发
的通知》(财会【
2014
】
13
号)
和
2019
年
1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的《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
【
2019
】
2
号)
,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
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
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
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
赎回条件;
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发行人相关会计条例的
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
回之日前
20
个
交易日
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
末少于
20
个
交易日
的情况
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1
、
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
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
利息及其孳息:(
1
)向普通股东分红;
(
2
)减少注册资本。
12
、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
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1
)向普通股东
分红;(
2
)减少注册资本。
13
、
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4
、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
2014
】
23
号)、
《关于印发
的通知》
(财会
【
2014
】
13
号)
和
2019
年
1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的《永续债相关会计处
理的规定》(财会【
2019
】
2
号)
,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5
、
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投资者按
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
、
发行对象及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
资风险,并符
合下列资质条件:(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
)社
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QFI
)、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
)。(
4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①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
万元;
②
最近
1
年末金融
资产不低于
10
万元;
③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
经历。(
5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①
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
资产日均不低于
5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②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
1
)项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
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6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
本期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17
、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
9
年
3
月
13
日。
18
、
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9
、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期为每年的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
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
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
;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
计算复息)。
20
、
本金兑付日:
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
)。
21
、
还本付息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
次。
22
、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23
、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24
、
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25
、
牵头主承销商:
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
承销商。
26
、
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聘请光大证券、国开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联席主
承销商。
27
、
簿记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国
泰君安、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
人。
28
、
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光大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9
、
发行方式: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
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
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
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
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
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
30
、
承销方式:
本
期
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用
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1
、
拟上市交易场所:
上交所。
32
、
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和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3
、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偿还公司债务
及
补充流动资金
。
34
、
募集资金
专项
帐户:
(
1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1
账户名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户:
36510180137325
(
2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
账户名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银行帐户:
101262192721410
35
、
税务
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6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2019 年 3 月 8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 日
(2019 年 3 月 11 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2019 年 3 月 12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招商证券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
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T+1 日
(2019 年 3 月 13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各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6:00 前将认购款划
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2019 年 3 月 14 日)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
及品种二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6%
-
4.8%
。最终票面利率
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
人与
簿记管理人
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
簿记管理
人
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
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
根
据申购情
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
9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
2019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
1
3
:
3
0
-
1
7
:0
间将《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
》(以下简称
“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见附件)传真至
簿记建档室
,
簿记管理人
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应注意:
(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2
0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
4
)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
)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万元,超过
1,0
万元的必须是
1,0
万元的整数倍;
(
6
)
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
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
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
(
7
)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
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
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
13
:
3
0
-
17:0
之间将
以下文件
以
传真
等方式提交
至
簿记建档室
:
(
1
)
填妥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经
簿记管理人
和
申购人
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
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2
)
簿记管理人
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021
-
5835169
、
021
-
5835170
咨询电话:
021
-
23519150
、
021
-
23519156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
提交
至
簿记建档室
,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
未经与
簿记管理人
协商一致,
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
簿记管理人
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
簿记管理人
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3
、利率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
簿
记管理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并将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
(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p:/w.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
初始
基础发行规模
1
0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
0
亿元
。
参与本期债
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
,0
手(
1,0
00
万元),超过
10
,0
手的必须是
10
,0
手(
1,0
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
元
/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3
月
12
日
(
T
日)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
(
T+
1
日)。
(五)申购办法
1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
、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前开立证
券账户。
3
、
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可自行联系
簿记管理人
,
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向
符合配售条件的
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
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
的投资者
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配的
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原则如下:
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
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
优先的原则配售;
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
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
和
簿记管理人
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
将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
(
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
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
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共同构成认购的要
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3
月
13
日
(
T+
1
日)
1
6
:0
前按时足额划至
簿记管理人
专用收款账户
(如下)
,划款时请
注明
“
合格投资者全称
”
和
“
中远海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
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认购资金
”
字样,同时向
簿记管理人
提交
划款
凭证。
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
44201518305250417
大额支付号:
10584040
联系人:
赵一凡
、孟晔林
联系电话:
021
-
23519168
、
021
-
2039851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
201
9
年
3
月
13
日
(
T+
1
日)
16
:0
前
向
簿记管理
人
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
簿记管理人
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
试验区国贸大厦
A
-
538
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29
号中国远洋海运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
人:孙月英
联系人
:
俞震
联系电话
:
021
-
659673
传真
:
021
-
6596498
(二)
牵头
主承销商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东园路
1
8
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
5
层
法定代表
人:杨徳红
联系人
:
孙逸然、方清
联系电话
:
021
-
38676
传真
:
021
-
386706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
号
联系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
7
层
法定代表
人:霍达
联系人
:
杨栋、尚粤宇
联系电话
:
010
-
60840890
传真
:
010
-
576019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
、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
号恒隆广场
1
号楼
51
层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刘源、肖力珲、薛一苇、刘翰
联系电话:
021
-
32587580
传真:
021
-
32587598
2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
-
9
层
联系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0
号
2
楼
法定代表
人:
张宝荣
联系人
:
田建桥、俞盛琳、石建光
联系电话
:
021
-
68598089
传真
:
021
-
68598098
(以下无正文)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过传真等
方式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
致,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基础期限 3 年期,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6%-4.8%)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基础期限 5 年期,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6%-4.8%)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
的其他形式后,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T-1 日)13:30 至 17:00 之间传真至簿记建档室,并电话确认。
申购传真:021-58835169、021-58835170,咨询电话:021-23519150、021-23519156。
申购人在此承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
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我方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金融机构
以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认购本期发行的债券之外的代表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认购的情形;我方所做出的投资决
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
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4、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
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5、申购人理解并同意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并同意提供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
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6、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申购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
果;招商证券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
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
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
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2019 年 月 日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相应类型中勾选,
并
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勾选
合格投资者类型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
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
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
);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
1.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
万元;
2.
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
万元;
3.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低于
50
万元;
2.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七)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必选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
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组织
□无
□有(请注明):
__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之规定),请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
(
如勾选此项,请提供最终投资人数
)
说明:
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如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如需),
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
文件等证明材料
;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经历等
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其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最
近
3
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任职证
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七)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机构名称:
(
盖章
)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
尊敬的投资者
: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
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
(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
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
AA
以下(不含
AA
)的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
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
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
债
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
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
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
押券避免标准
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
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
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
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
簿记建档室
,但应被视为本发行
公告
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
、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
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
0
亿元(含
2
0
亿元)
。
本期
债券
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
基础期限
为
3
年
期
,
品种二
基础期限
为
5
年期
,
引入双品种互拨
选择权,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
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
3
、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
单品种最多
2
0
个标位,
最小变动单位
为
0.01%
。
4
、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超过
1,0
万
元的必须是
1
,
0
00
万元的整数倍。
除簿记管理人另有要求外,每一获配标位配售规模应为
10
万元的整数倍。
5
、
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
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
累计。
6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0
-
4
.0%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
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1
1,000
3.2
1,000
3.3
1,000
3.4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4
,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
,但高于或等于
3.30%
时,有效申购金额
3
,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30%
,但高于或等于
3.20%
时,有效申购金额
2
,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20%
,但高于或等于
3.10%
时,有效申购金额
1,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10%
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
、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
加盖单位公章或经
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和
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
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传真至
簿记建档室
。本表一经申
购人完整填写,且
加盖单位公章或经
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
,
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经与
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
人
协商一致,
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
约申购无
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
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
021
-
5835169
、
021
-
5835170
;咨询电话:
021
-
23519150
、
021
-
2351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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