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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文治理酒驾醉驾 专家:严管严治实现三下降

2019-03-13 04:46栏目:汽车

  原标题:原标题:公安部发文治理酒驾醉驾 专家:严管严治实现三下降

  ●酒驾醉驾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等特征,主要是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一是交通驾驶员自律不足;二是执法力度呈现选择性;三是交通文化普及力度不够

  ●此次《意见》提出了“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明显减少”目标

  ●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发动社会共建共治,加大警力投入,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城市、县乡、高速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间不间断、无盲区、全管控

  近日,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肇事肇祸多发问题,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2019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是醉驾入刑第8年。8年来,交管部门依法查处酒驾、醉驾,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狠打,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但仍然不断有人以身试法。

  最近受到社会关注的一起酒驾肇事案件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2月19日,一名男子白天醉驾,撞伤两名行人后,又撞向道路中央绿化带,再伤及一名行人,后冲向对向机动车道,碰撞正常行驶的轿车。最终造成一名3岁女童死亡,两名路人受伤。

  缺乏自律心存侥幸

  酒驾醉驾顽固反复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了几组数据:

  今年2月14日,据广东省官方信息,春运期间,警方查处醉驾2000多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11月14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以来,截至2018年12月3日,全国共查处酒驾5.8万起、醉驾1.3万起,因酒驾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未接报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据公安部最新数据,2018年,全国共有17264人被依法终生禁驾,其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5149人,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情节的有12115人。

  而早在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增设了“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位列其中,即俗称的醉驾入刑,并于当年5月开始施行。

  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看来,从上面的几组数据来看,醉驾的数量确实很多。但若放置于全国交通违法的总量中,则不算多。酒驾和醉驾必然会呈现出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等特征,“治严一点就会好一段时间,一放松就马上反弹了”。

  关于呈现这些特征的原因,张柱庭认为是多重因素叠加在一起的结果。

  “首先是交通驾驶员的自律不够,自觉性差;其次是执法力度呈现选择性,有时候治一治,有时候就不治理了。”张柱庭说,“再次,从社会文化和法治角度来看,酒后不开车的意识尚未在公众心里扎根,这是交通文化的缺失。此外,在农村地区和中小城市,酒后驾车依然存在。而且,如今普遍是新获得驾驶证的年轻驾驶员,在醉驾入刑的8年里,这些年轻驾驶员对酒后驾驶和醉驾的认识还未到位。”

  张柱庭补充道,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治理酒驾尤为复杂。我国的酒文化有数千年历史,亲友聚会、公务接待、职场交往等多种场合都离不开酒,餐桌上一直伴随劝酒环节。当这样的传统遭遇迅速席卷而来的现代汽车文明时,冲突难以避免。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对《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酒驾问题由来已久,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从入刑之前大量存在,到入刑之后明显减少,“司机可能没想那么多,以为自己就喝一点,还是可以开车。而且,在一些偏远地区,警力也没有布置到位,这些地方的司机抱着喝了酒开车没有警察发现的侥幸心理。目前关于酒后驾驶违法犯罪的立法应该比较全面,主要问题还是执法,以及数据的科学性问题”。

  对于酒驾屡禁难止的原因,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普遍认为,有些人的内心对法律不敬畏,认为只要有权有势有关系,法律执行弹性就会在他们面前出现,即使被查到,也能通过暗箱操作免受处罚。

  集中整治不治本

  源头施策乃良方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公安部以前并未下发过类似《意见》的年度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