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2019-03-10 22:48栏目:政务
本报南宁6月12日电 (记者庞革平)《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近日正式施行,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后补”。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管理制度等材料都被纳入容缺范围。
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先予受理和办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市民办事时,如果符合条件,缺件也可先行受理,做到少跑腿、不耽搁。《受理制度》要求,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广西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实行容缺受理。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13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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